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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员工享有哪些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?

时间:2016-08-13 17:15   点击: 次 

    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劳动法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深圳劳务派遣工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方 面的权利主要有:
    1、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、 职业危害、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,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提出意见、建取。用工单位有义务将生产作业场所和 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危害 事故如实、全面地告诉劳务派遣工。
 

    2、有权对用工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、检举、控告;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,深圳 劳务派遣公司不得因劳务派遣工对本单位及用工单位的安全 生产作提出批评、检举、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、强令冒 险作业丽降低其工资、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 合同%。
 

    3、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,有权停止作 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。劳务派遣单 位不得因此降低劳务派遣工工资、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 订立的劳动合同
 

    4、有权依法获得工伤社会保险。劳务派遗单位在与劳 务潷遗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,应当栽明有关保障劳务派遣工 费动安全卫生和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事项。
 

    5、因生产安全事故、职业病受到损窖的劳务派遣工, 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,有权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及相 关禺亊法律规定,向深圳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, 双方均不得拒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