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现场

株洲晚报2月11日讯(记者 王娜 实习生 张佳玉)昨天下午3点左右,在天元区滨江北路与奥林匹克大道交叉口,一辆白色的长安轿车撞上T62路公交车,事故造成公交车上3名乘客受伤。

记者在现场看到,一辆白色长安轿车前部已被撞得面目全非,零部件散落一地,前挡玻璃开裂,车内安全气囊已弹出。离白色轿车20米之外,一辆T62路公交车的左后轮有明显撞痕。

“只听到一声猛烈的撞击声,回头看,就发现白色车撞上了公交车。”目击者刘女士说,事故发生时,她正在风光带上采野菜。白色轿车从邻近体育馆的奥林匹克大道下来,而T62路车则从滨江路上往五桥方向行驶。“白色车突然车速变快,撞上了公交车。”

据处理该事故的天元交警大队民警介绍,经初步调查,事故是由于轿车驾驶者将油门当刹车所造成的。当时,驾驶者在奥林匹克大道上的4S店试车,并将这辆白色试驾车由西向东开出,快开到奥林匹克大道与滨江北路交叉口时,遇上T62路公交车,在慌乱之中将油门当成刹车,致使轿车急速撞向公交车。试驾车副驾驶座有一名陪同人员。

本报法律顾问聂炜称,如果试驾者在公共道路上进行试驾而造成交通事故,那么试驾者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承担责任。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的相关规定,在这种车辆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,应当由使用人在交强险范围外承担责任。

交警提醒,在试驾车辆前要注意以下事项:一是最好选择已经投保车险的专供试驾用的车辆;二是如实告知自己的驾驶技能和水平;三是在试驾前,对试驾协议内容进行全面了解,有疑问一定要及时提出;四是按照陪同工作人员的指令在规定路线上谨慎驾驶。

此次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。白色轿车被交警部门暂扣,受伤的3名乘客已被送往医院治疗。